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含2016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人(个)数(不含研究生)
1、省级优秀学生: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原则推荐2人(排序),1000人以下的推荐1人;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原则推荐1人;
3、省级先进班集体:从获得学校十佳百优班级中的十佳班级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质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5-2016学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 、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 、2015-2016学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四、评选程序
1、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2、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要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在校级评优的基础上推荐人选。
2、推荐名单确定后,各学院写出评选工作报告(包括程序、总结、推荐名单、意见和建议)。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信息一览表》(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
六、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于2月24日前报管理科(电话:4456962,大学生活动中心313),日照各学院的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1、评选工作报告(盖学院章、党委副书记签字);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1式2份,双面印制);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1式2份,双面印制);
4、《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信息一览表》(兼报电子稿)。
七、伟德国际victor1946十佳大学生、十优学生干部按评选标准从以上各学院推荐的名单中产生。
附:各学院学生人数统计表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中文 |
1445 |
历史 |
1059 |
地理 |
1040 |
经济 |
1370 |
书法 |
395 |
外语 |
793 |
教育 |
961 |
信工 |
1169 |
美术 |
692 |
软件 |
703 |
数学 |
1312 |
统计 |
337 |
法学 |
860 |
传媒 |
1159 |
工学 |
1932 |
物理 |
1480 |
化学 |
1397 |
翻译 |
1080 |
音乐 |
546 |
|
|
生物 |
1203 |
体育 |
1255 |
管理 |
886 |
政治 |
1153 |
|
|
附件:1、《推荐的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信息一览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