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长成才, 山东苑校工贸有限公司通过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助学金,用于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助学金的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的评定范围和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一年级学生,每年资助20人,每人1500元,连续资助3年。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贫困,自强自立;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教育基金会助学金实行差额选举,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必须是我校注册贫困生。
2、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立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公示3天;
3、学生工作处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确定获助学生,并向全校师生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审批备案。
四、材料报送
1、纸质版《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311),电子版申请表及汇总表发邮箱xszz302@163.com;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2、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0日